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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8年第一期起试行新的编排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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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本刊与《北京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复旦学报》等多家高校文科学报,在北京召开了“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并共同签署了《关于修改编排规范的联合启事》。经认真讨论,本刊决定从2008年第一期起在编排时试行新的规范文本《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与本刊目前执行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重大区别在于,新的规范文本《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允许不同学科采行各自通行的文献引证体例,即允许不同学科的学者在“注释”(主要包括文史哲等学科)和“著者-出版年”(主要包括经济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等学科)两种体例中进行选择。采用“注释”体例的论文,不论是对直接或间接引证的文献说明出处,还是对正文中的术语、概念、观点和资料进行解释、辨析或评论,均以页下注的形式进行标注;采用“著者-出版年”体例的论文,在正文中括注著者、出版年及页码的标识(作者,出版年:页码),文末则列明“参考文献表”,同时可采用页下注的形式对正文中的术语、概念、观点和资料进行解释、辨析或评论。 鉴于编排规范对编辑出版工作和学术传播的重要性,本刊提醒作者在赐稿前详细阅读新的规范文本《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刊网页www.xb.ecnu.edu.cn),并据此进行写作和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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