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由上海市伦理学会青年学者专业委员会、《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和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主办的上海市伦理学会青年论坛、“伦理学视域中的幸福”学术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论坛由上海市伦理学会青年学者专业委员会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副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付长珍主持,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陆晓禾到会并致辞。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科研院校的50余位专家学者、青年教师及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讨。研讨会紧扣“幸福”这一关键词,理论探索与实践反思并重,从不同视角和层次对幸福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考察和讨论。
研讨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讨论着眼“幸福”概念的疏通与诠释,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余玉花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蔡蓁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概念进行了解析,认为亚氏的幸福概念强调理性者的一种深刻而稳定的状态,这跟当代所理解的作为主观快乐感受的幸福有着实质性差别。对亚氏幸福概念的理解包括两个层次,在形式层次上,幸福是人类生活所追求的终极目的和最高善,满足完满性和自足性两个条件;在实质层次上,亚氏通过功能论证,将幸福定义为灵魂表达德性的活动,而德性既包括伦理德性,也包括实践智慧。由此,蔡蓁指出亚氏所理解的幸福是一个整全性概念,应注意跟现代幸福概念的区分。复旦大学社科部讲师张奇峰则从快乐和幸福的关系来考察密尔的幸福论。他立足对具体文献的分析,反驳对密尔幸福论的一般性看法,通过对密尔相关论证的重构,认为密尔有效地避免了庸俗的感官快乐主义。同时,密尔后果论式的幸福观凭借最大幸福原理,亦可实现对义务论的吸纳。最后,参照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快乐的讨论,可以尝试用“活动”来界定幸福,从而补充和深化密尔的论证。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生王成峰通过对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回顾,来提出自己对幸福问题的思考。他首先进行哲学问题上的还原,认为中西方的古典思想家都将幸福作为生活的最高目的。接着通过语境上的还原,立足中国人的具体生存状态来展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幸福观。他认为这是一种圆满的幸福观,包括个人、家庭、国家三个维度,注重个人修养,讲求家庭和睦,倡导国泰民安。此种三位一体的幸福观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以及私人善和公共善的统一。只有同步关照个人、家庭、国家三方面,才能实现理想中的幸福生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朱贻庭、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刘时工对上述三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论。刘时工副教授认为三人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而启发了对一些问题的进一步追问。比如,幸福的主观面向和客观面向之间是何关系,自我牺牲、灵魂不朽等等对幸福有何影响,密尔之后的功利主义者对幸福概念为何仍然采取边沁式理解,以及诸善俱有的幸福观在实践中该如何实现,等等,都值得作更深入的思考。朱贻庭教授指出,对幸福问题的研探必须注重中国语境和西方语境的差异。对幸福的中国式理解是跟中国的社会结构密切联系的,这种理解也延续到当下所谈论的“中国梦”的理想图景。一些西方概念在中国很难找到对应的词汇,但可以找到相似的内涵,例如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德性幸福跟儒家所标持的“孔颜之乐”即颇可相通。总体而言,与西方对个人幸福的强调不同,中国传统的幸福观有其鲜明的特质,而在不同语境下如何进行比较研究,这仍然是一条有待拓展的思路。
第二阶段的讨论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赵修义主持,围绕幸福与其他论题之间的关联和张力而展开。上海体育学院思政教研部讲师马焕从“善是否有善报,恶是否有恶报”的日常疑惑入手,追问德性能否带来幸福。她梳理了关于道德和幸福关系的三种代表性观点,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与幸福是同一的,感性主义者认为道德是获得幸福的手段,而康德认为道德是幸福的标尺。三种看法都面临各自的困难,不过它们的统一之处在于都是面对人来探讨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因此,认识人的本质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依据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活动”和“社会关系总和”的统一,与此相应,幸福应是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而人最高价值的实现需以德性的具备为前提,因而德性完善是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刘科关注权利、幸福和德性之间的关系。她说明了在当代作为主流的权利理论对好生活的设想是跟保护利益和自由密不可分的,但是这样的理论面临来自规范伦理学内部以及外部的质疑和批评,不论是自然权利还是契约权利,都存在种种疑难。不过出现这般状况不是权利本身的问题,而是思考维度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德性维度来对权利进行思考,权利和德性的融合构成了对幸福生活的更优理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张容南以查斯·泰勒的相关研究为背景,集中探讨了在价值多元的后形上学时代如何达致良善生活。就良善生活的外部条件而言,主要采纳罗尔斯《正义论》的相关论点,考察了良善与尊严之间的关系;就良善生活的内部条件而言,则吸纳西方德性伦理的若干讨论,标举自主性和本真性的价值,对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提出批评。由此,在后形上学时代,对良善生活的追寻须尊重他人自主性,同时亦须反思自我以及主流的价值立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人文科学研究所教授徐大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刘进对发言进行了评论。徐大建教授认为,对概念的厘清是学术讨论的前提,德性和幸福究指什么,研究者应尽力阐释清楚。同时,就同一概念而言,不同思想家的理解往往不一致,这在研究过程中尤须注意。此外,对不同概念的对举与辨析应当慎重,有些概念很可能只是古代和现代的讲法不同,其在内涵上并非判然有别。总之,对概念之间关系的探究不能泛泛而论,要努力作更切实的考虑。刘进博士认为,就“幸福是什么”而言,经历了从传统的价值一元论到现代每个人自主追求幸福的转折。在价值多元和冲突的情况下,每个人追求不同质的幸福生活的共同条件离不开权利、机会、社会正义等等。在利益的社会要过上善的生活,必须有平等、尊重的公共文化,这对当下讨论幸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阶段的讨论关注幸福问题的当下实践与反思,由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邵龙宝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王韬洋从积极心理学对幸福问题的经验研究切入,指出正义是幸福的外部条件,并以环境正义为例具体说明。首先,正义主要是指分配正义,这在环境问题上表现为环境利益和环境负担的公平分配,包括在哪些人之间分配、分配什么和如何分配。其次,正义还涉及相互承认,因为人不但有对外在之物的欲望,也有对来自他人的承认的欲望,承受环境负担即意味着这部分人的价值和尊严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据此引出现代西方关于正义的两种思想传统:崇尚分配正义的霍布斯-休谟传统和倡导承认正义的康德-黑格尔传统,重申正义是一种相互承认的道德命令,而承认的缺乏必定带来不正义。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周治华反思现代环境伦理学专注自然价值、忽视人类福祉的倾向,认为环境保护不应与人的需要、喜好和意愿相脱离。在反思对自然的破坏和人类中心主义的同时,也应该关心人类的幸福。而就为环境保护提供理由而言,除了后果主义和道义论上的依据,还应从德性论的角度进行探究,借助德性话语来构筑幸福生活的生态之维。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杨寄荣在低碳社会的背景下考察了劳动和幸福的关系。从理念层面上看,通常认为劳动跟物质财富的创造相关,但我们更应重视劳动所带来的精神愉悦和满足,以及对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从现实层面上看,高碳社会理念下以创造物质财富为主的劳动导致人与自然的对立、消费主义盛行和劳动者地位低下。我们应该纠正这样的情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遏制消费主义、尊重劳动和创造。最后,从未来行动上看,要实现低碳社会的劳动理念和幸福,应致力于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并离不开政府在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方面的支持,而企业应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承担生态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陈泽环、华东师范大学社科部副教授姚晓娜对三人的发言作了评论。陈泽环教授认为,当前空气质量问题等频频发生,很大程度上减损了人们的幸福感,可见将生态和幸福联系起来考虑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三人从各自视角出发,立足现实,扩展了对幸福问题的讨论。同时,反思目前学术讨论的话语系统,以西方话语为主流,而缺乏中国式的语言表达。幸福问题是与现实密切相关的,因此在中国文化和传统的根基之上进行讨论更为恰切,我们应当思考如何将中西学理资源和话语结合起来推进对现实问题的探讨。姚晓娜副教授认为,把环境问题引入对幸福的思考中很有启发性。王韬洋从精神和承认的层面对正义进行考察,促进了我们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理解,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也有借鉴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与环境相关的道德认知感尚须一定的实证研究。周治华说明了西方环境伦理学所面临的道德的自然和不道德的人之间的困境,以新的思路提出需要一种环境美德,并推进到对幸福的讨论。但自然与德性之间的理论架构还有待深入。杨寄荣所提出的劳动引入了探讨幸福的另一个关键词,今后应致力于将对低碳社会劳动理念的描述具体化。
主题发言结束后,现场还展开了进一步的自由讨论。与会者认为,“幸福”是人类生活最核心的议题之一,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此都有深刻、全面的认识和论述,为后人提供了大量思想资源,深入发掘和准确阐释这些资源,是有效地研究幸福及其相关问题的基础。同时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幸福是什么、如何实现幸福也是人们切实面对的困惑,这样的问题也为政府部门所重视,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对幸福问题的研究都很有价值。近年来,对西方学理资源的接纳愈加开放、更趋深入,但也不应忽视中国传统思想家对相关问题的思考脉络,可以说,在中国语境下,我们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运用中国式思维构筑中国式幸福。惟其如此,对幸福的思考和探寻才有一个深厚的根基,从而避免陷入抽象空洞的理论话语之争。此外,在当代学术研究中,幸福又是一个为多学科、多领域所关注和探索的问题,人类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都包括以幸福问题为对象的研究,因此对幸福的探讨必定是学科交叉、层次多样、角度常新的。作为哲学学者和伦理学研究者,我们必须关注和吸纳其他领域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更要认真思考并切实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当今科学强势的情境下,每一位哲学学者和伦理学研究者都应保持追问:哲学和伦理学对幸福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的贡献是什么?